从银行的大门中走出,林萧的口袋中多了一张价值连城的银行卡。
到了这个时候,林萧的大脑才彻底的冷静下来。
他开始反思自己了,话说季博晓给自己这张支票的时候,想来也没想到自己敢拿这么多钱。
毕竟原主生性懦弱,做不出这样的事。
可惜这具身体的主人换了,有便宜不占王八蛋,填少了自己才傻呢。
季博晓家里虽然有钱,可是大概率还是不会放过自己。
自己还是早点想想怎么处理才是。
季博晓的手段他也能想到,估计是找人收拾一下自己,然后把钱收回去。
头可断血可流,钱不能丢!
这钱到了自己的口袋,除非自己愿意,否则谁也别想从自己这里夺走。
季家虽然在旬城非常有实力,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,整死自己是肯定不可能的。
算了,现在还是不要想这么多,忽然有了这么多钱,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!
想到这里,林萧就准备去找个地方,好好的吃上一顿。
虽然他是穿越者,但是林萧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。
他的座右铭就是人生得意须尽欢,能过一天是一天。
如果能躺平,当一条咸鱼,他是绝对不会去做任何努力的。
从季博晓那得到了五百万,他感觉已经够花了,剩下的只要好好想一想如何合格的去当一条咸鱼就行了。
简单的思考了一下,林萧决定去吃点烧烤小龙虾犒劳一下自己,好吃还实惠。
可没走几步,林萧就感觉到了异常,他总是感觉有人跟着他。
这是他的直觉,他装作很平常的回头看了几次,发现有几个一看就是混混的家伙一直都跟着他。
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,他漫无目的的转了一大圈,那几人还是跟着他。
林萧有些拿不准,这些人是季博晓派来的,还就是附近的小混混,看自己一副学生的模样,想从自己这里搞点零花钱。
很快林萧就排除了第二种可能,自己身上的穿着,加起来可能都没有一百块,正常的小混混都不会盯上他的,他的身上根本榨不出任何的油水。
身体的原主人其实也没有那么穷,只是大部分的钱都给了柳如烟,这才如此的落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