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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任天堂公司退出M国市场!

龙腾当庭展示了一下他研发出来的Game Loong游戏机和任天堂公司仿制出来的NES游戏机。

无论是从外观设计,还是内部构造,任天堂公司的NES游戏机,都与龙腾的Game Loong游戏机特别的相似!

接下来,龙腾又向法庭展示了他研发Game Loong游戏机的日志、设计图等等细节上的证据!

他还向法庭展示了他在世界产权组织注册的、有关Game Loong游戏机的专利技术!

这些全都是强有力的证据!

当龙腾拿出了这些证据以后,任天堂公司社长之子山内贵仁、任天堂公司M国分公司社长谷田川治,脸色全都十分的难看!

虽然他们早就料到龙腾能够拿出十分有力的证据!

但是,他们没有想到龙腾拿出来的证据,远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多了许多,也详细了许多!

看来,龙腾这是早有准备!

说不定龙腾早就挖好了这个陷阱,让他们任天堂公司往里面跳!

而他们居然傻傻地真的跳了进来!

等到龙腾出示完了所有的证据以后,就轮到任天堂公司的代理律师为任天堂公司辩护了!

任天堂公司的代理律师也一一拿出了一些证据!

只可惜,他的这些证据,在龙腾拿出来的证据面前,显得十分的苍白!

就算是任天堂公司的代理律师,说话的语气都没有什么底气了!

庭审一共进行了三个多小时!

这次的庭审,跟之前的庭审一样,也是当庭宣判!

之所以当庭宣判,是因为这次的案件,案情十分的清晰明朗!

法庭没有必要择日宣判!

“根据原告方和被告方提供的证据、证人证言!”

“我庭认为,原告方龙腾,控告被告方任天堂游戏公司,侵犯原告方相关的技术专利,事实依据充分!”

“因此,我庭宣布,原告方龙腾胜诉!”

“被告方需要立刻停止侵权行为,下架侵权产品!”

“被告方还需要在一个月之内,在M国任何一家全国性的报刊杂志上发布一则道歉声明!”

“被告方赔偿原告方合计872万刀的赔偿金!”

“本次开庭的审理费用由被告方承担!”

“如果双方有不服本判决的,请在判决书下达以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提起上诉!”